
依據相關法律文件,有職業危害的企業需要在試生產前進行職業危害預評價。對企業可能存在的職業危害進行分析和識別,投產穩定后進行控制效果評價。
評價主要內容包括:
1、地區環境介紹;
2、總體平面布局評價;
3、職業危害評價(存在的職業危害識別分析,檢測,評價);
4、通風排毒除塵設施檢測評價;
5、職業衛生個人防護用品檢查評價;
6、職業衛生管理制度調查與評價;
7、衛生輔助用室調查與評價;
8、職業衛生體檢評價;
9、總結;
10、對企業存在不足的提出可行的整改。
以達到職業衛生總體合格。對企業職業衛生管理和環境提供幫助。保護員工健康。